返回校园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易班网|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 学生档案登录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学生处

沪二工大学[2017]17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科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培养掌握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信用、勇担社会责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引导学生在品行优良、技能突出、基础扎实、身心健康、富有个性等方面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学生综合测评坚持全面、客观的导向与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成绩作为各类学生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毕业生就业推荐的依据学生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身心健康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

德育: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测评应当结合学生在日常品行,参与班团活动、公益活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及学生的生活园区行为分等方面进行。如果学生在上一学年受到学校的违纪处分,则依据处分类型予以扣分,直至为0:“警告”扣40分,“严重警告”扣50分,“记过”扣60分,“留校察看”扣100分。

智育:学生应当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测评应当依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上一学年所获学分与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

身心健康:学生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测评应当结合学生日常锻炼、参与各类运动比赛及获奖、参与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人际关系和谐等方面进行。

创新与实践能力:学生应当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专业技能。测评应当结合学生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专业实践、职业技能等方面进行。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分×15%+智育分×70%+身心健康分×5%+创新与实践能力分×10%

其中,各测评项目的满分均为100分。智育分的分值为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0

 学生综合测评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周完成。通过学生学年小结、班组测评、辅导员测评、学院(学院审核等规定程序与环节,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

  学生学年小结:学生围绕一学年来的德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学习情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和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总结既肯定自己已取得的成绩,又能客观地找出自身的薄弱环节,明确进步方向。

  班组测评: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班组测评,测评的内容为身心健康和创新与实践能力部分(满分各为100分)。

  辅导员测评在学生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辅导员对学生的德育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

第九条  综合测评汇总:辅导员负责汇总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对学生的综合表现作出书面评语。书面评语的内容应包括学年思想品德、遵守法纪、行为习惯和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等

  学部(学院)应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操作办法,报学生处备案。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由学部(学院负责审核并公示,对违反本办法和不符合实际的测评,退回给辅导员重新进行测评。

第十一条  每学年的学生综合测评表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中。

第十  办法自201791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条例》(沪二工大学【20147号)同时废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