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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学风建设活动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来源:学生处

   学风是学校师生员工在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等方面的风格,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外部表征和内涵体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风建设,有效促进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氛围,现定于在11月份开展以“严谨治学,明德笃行”为主题的学风建设活动月。

  一、学风建设工作要求

  (一)学生

   学生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提高技能水平,彰显职业特色。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课,做到无迟到、早退,不带食物进课堂,课堂上不玩手机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动作;在课堂学习上,要做到课前预习,课堂上认真听讲,主动回答问题,课后按时完成布置的作业,主动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到教师教学激励计划中,学习中遇到疑问应主动向相关任课教师请教;在生活园区开展学习互助活动,营造良好的寝室学习氛围,把生活园区变成学习园区。

  (二)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应做到德高为师、学高为范,认真上好每一堂课。任课教师要精心备课,用心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严格执行坐班答疑及自习辅导制度,并将时间、地点等信息向授课班级的学生公布;教师要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要加强课堂管理,督促学生准时上课、认真听课,如实记录学生迟到、早退及上课不认真等课堂情况,及时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并将上课情况与学生所在学院或辅导员及时沟通;担任学业导师的教师要主动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现状,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好学业指导。

  二、学风建设督查方案

  (一)教学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开展教师治学自查工作,检查任课教师上课到位情况、课堂教学和课堂管理情况,检查任课教师坐班答疑及自习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教师的课程教学和答疑工作进行评估。

   教务处、人事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学生处组成校内联合巡查工作组,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纳入各学部(院)的年度工作考核和各教学团队的年度考核中。

  (二)教学督导

   学校的各级教学督导应积极参与学风建设活动月的工作,增加课堂听课的次数,将听课结果及时提交到信息系统中。对于督导发现的课堂教学中表现突出的老师,由教务部门和学部(院)进行表扬,对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教师和学部(院)进行沟通,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及时跟进,进行整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学生管理

   辅导员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努力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带食物进课堂;协助任课老师做好上课考勤工作的后续处理,对学生的迟到、早退及旷课等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深入到学生生活园区,了解学生在寝室中的学习情况,指导生活园区学习互助活动的开展;保持与任课教师和学业导师的联系,了解学生的日常课堂表现和学习规划,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学生处组织学生考勤的抽查工作,并将考勤抽查结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中。各学部(院)应组织开展有特色学风建设活动。

  (四)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中心应完善学生考勤信息系统,及时汇总和分析学生课堂出勤率,便于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开展针对性的督促工作。

  (五)宣传工作

   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氛围,对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在校园网、官微、校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学风建设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学部(院)要积极配合,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使我校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学校将结合学风建设活动月的工作安排,召开学风建设大会,对于在学风建设活动月中表现优秀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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