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21 来源:学生处
各学院、各辅导员:
2012-2013学年期末考试及寒假即将来临,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生寒假安全,现将有关期末及寒假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习迎考期间,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1、提醒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去。
2、教育学生发扬“实事求是”精神,坚决杜绝考场违纪行为。
二、寒假之前,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根据年终各类侵财性案件持续高发的特点,提醒学生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劫、防抢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
2、提醒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和车况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不参加非法传销和有违学生身份的活动。严禁学生代理车票订购买卖业务;建议学生旅途中与家人经常联络,告知近况与行踪。
3、提醒学生离校前关好宿舍门窗,检查水电;留校学生不准在宿舍烧菜做饭,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鼓励学生寒假回家与亲人共度春节。各学院要掌握学生寒假去留的具体情况,切实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对确要留校的学生,各学院要主动关心,加强联系,关注他们在校的生活。要按学校的文件精神安排好他们的春节文化生活。
五、寒假期间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和特殊群体的学生开展家访。
各学院要摸排学生情况,开展对特殊困难学生家访和慰问。学校将安排年夜饭和春节慰问(通知另发)。
六、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寒假期间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辅导员必须保持手机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七、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寒假值班时间为每周周一和周六两天上午9:00—15:00。
联系电话:5027003(就业指导中心)、50216491(传真);
50215021#8379(学生事务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