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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8 来源:学生处

各宝钢非评审学校学生管理部门: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14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4〕2号)精神,现就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今年宝钢非评审学校获奖学生名额总计12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2名。各校视实际情况推荐1-2名候选学生(包括研究生、本专科、高职学生)。候选学生应为学校绝大多数师生所认同,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

  4、凡推荐学校,必须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申报工作,并将《评审表》用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成书面材料,签名盖章后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操作路径:网上申报(教育网)→密码登录→申报学生奖(新增)→优秀学生奖→文字输入→下载打印《评审表》中“主要事迹”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

   5、报送材料:推荐学校均以宝钢“优秀学生奖”名义上报材料,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由专家在上报材料中评审确定,然后再通知有关学校完成网上申报。每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审表》一式二份(贴好1寸报名照);每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评审表》一式三份(贴好1寸报名照)。凡获得奖励者,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材料时另附候选学生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一张。《评审表》的所有内容均须由学校经办部门填写,被推荐学生本人不得自行填写。

   6、《评审表》中“学校评审意见”一栏,应由学校主管部门写明对候选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并由学校领导亲自签名(不能用签名章),同时加盖学校公章(切勿加盖学生处等部门章)。

  7、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已编印了《宝钢教育基金会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宣传材料,各学校可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基金会公告”栏中将“宝钢教育奖宣传资料”下载到学校的校园网,供本校师生阅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2014年6月18日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宝钢优秀学生评选时间安排:

2014.6.17-2014.6.25 报名阶段: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个人自荐也必须经过辅导员和学院上报,不受理个人单独材料),所有参评学生需填写《学生评审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报送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到dzxu@sspu.edu.cn(评选阶段不收纸质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6.25下午16:00

2014.6.28—2014.7.3 校内专家评审阶段

2014.7.7.3-2014.7.10 完成推送名单校内公示

2014.7.15 前报送市教委宝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10中旬 评选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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