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来源:学生处
各学部(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15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5〕1号)精神,现就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推荐要求与注意事项
1.市教委分配我校候选人名额1-2名,请各学部(院)务必认真做好今年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推荐工作。
2.每个学部(院)可以推荐1-2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对已经获得过宝钢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3.请各学部(院)于6月12日中午前将推荐人填写好的《学生评审表》一份报送学生处(人文楼305室),电子版评审表发送至dzxu@sspu.edu.cn。
4. 6月13日-6月17日 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1-2名我校候选人报送市教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德镇
联系电话:50217729
联系邮箱:dzxu@sspu.edu.cn
学生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