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校园网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易班网|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 学生档案登录

关于开展2016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来源:学生处

关于开展2016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地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树立自强自立、热爱劳动的意识,提高动手能力,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分子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认真,热爱劳动,积极肯干,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满一年以上。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友爱同学,爱护公物,待人礼貌。

4、    无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二、评选比例及评选日期:

1、    评选人数为部门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的20%5人以下用工部门不受比例限制)。

2、    评选日期:20161128日 —2016122日。

三、评选方法:

1、用工部门确定勤工助学积极分子候选名单并通知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申请表》

2、学生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或学生处网站自行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将纸质申请表交至所在部门。

3、所在部门填写用工部门意见。

4、用工部门收齐申请表并填写意见后统一交于学生处报批。

注:1.积极分子请在纸质申请表上留下本人联系方式。

2.请各部门务必于下周一(125日)16:00前将申请表交至人文楼307室。

      

勤 工 助 学 办 公 室

                                                        2016.11.2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