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学生处
2017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2017-2018学年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注意:
2017-2018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定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受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家庭成员名下无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和本人名下无其他贷款;
2. 本校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注册在读学生。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线申请
1. 注册并登录:
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网(http://xszz.scsa.org.cn/),菜单栏中点击“新闻动态”进入后,在页面右方“在线申请”栏中点击“电信网站点”或“教科网站点”,进入“学生在线申请”界面。若已有此账号则点击“已有账号”;若无账号则点击“初次使用”,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保存并登录”;
2. 填写在线申请:
登陆账号后,点击“校园地贷款申请”——“在线申请”进入页面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 贷款确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打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提交申请后,在受理时间内尽快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确认。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 户口簿复印件:需要整个户口薄复印件,包括空白页;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新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户主、父母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学生证(学生卡)复印件;
5. 外省市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确认书》(请到人文楼307室领取或在学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6. 《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在学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7. 上海市建设银行借记卡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若无上海市建设银行借记卡,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
注:本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以所贷银行要求为准,与资助手册上的内容略有不同。
受理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受理地点:人文楼307室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直接到人文楼307咨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