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学生处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地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树立自强自立、热爱劳动的意识,提高动手能力,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分子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工作态度认真,热爱劳动,积极肯干,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突出,。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满一年以上。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友爱同学,爱护公物,待人礼貌。
4、 无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
二、评选比例及评选日期:
1、 评选人数为部门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的20%(5人以下用工部门不受比例限制)。
2、 评选日期:2017年11月13日 —2017年11月20日。
三、评选方法:
1、 用工部门确定勤工助学积极分子候选名单并通知学生填写申请表。
2、 学生在学生处网站或学工系统自行填写并打印申请表,将纸质申请表交至所在部门。
3、所在部门填写用工部门意见。
4、用工部门收齐申请表并填写意见后统一交于学生处报批。
注:1.积极分子请在纸质申请表上留下本人联系方式。
2. 请各部门务必于下周一(11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人文楼307室。
学 生 处
勤 工 助 学 办 公 室
2017.11.13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申请表http://xsc.sspu.edu.cn/wcm.files/upload/CMSxsc/201711/20171113030003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