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事项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学生处
2018年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开始了,请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在6月13日前,前往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办理相关还款手续。还款方式分两种:
一、提前还款(一次性还款):即离校前一次性将所有贷款还清,无需偿还贷款利息。流程如下:
①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开具“提前还款证明”
②携带本人身份证、贷款本金和“提前还款证明”,至建行浦东分行(东方路818号众诚大厦)柜台办理还款。
③还款后,必须将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在6月30日前交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二、按合同还款(逐月还款):此为银行默认还款方式,所有未提前一次性还款的贷款学生皆默认为按逐月还款方式还款。贷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逐月还款必须每月按时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一般为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还本付息)及还款金额见本人还款确认书,每月银行系统会自动扣款,若扣款失败则会记录警告一次,若连续3个月或累计3个月拖欠还款,则会进入银行诚信系统,被拉入银行系统黑名单。此将影响以后个人与全国各银行之间的个人业务的办理(如住房贷款等)。
另:有专升本意向与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学校可协助你们向银行申请展期还贷。在6月15日前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办理登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