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事项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学生处
2019年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开始了,请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务必在4月27日(上午9:00-12:00)带好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与手机,前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与银行工作人员签订还款协议并确认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分两种:
一、提前还款(一次性还贷):即离校前一次性将所有贷款还清,无需偿还贷款利息。大致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贷款本金,至建行浦东分行(东方路818号众诚大厦)柜台办理还款。
2、还款后,必须将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在6月21日前交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二、按协议还款(逐月还贷):此为银行默认的还款方式,所有未提前一次性还款的贷款学生皆默认为逐月还贷。逐月还贷必须每月按时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一般为毕业当年的8月1日开始还本付息)及还款金额见本人还款确认书,每月银行会自动扣款。若扣款失败则会记录警告一次,银行连续3个月或累计3个月扣款失败,则会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俗称“黑名单”。若发生此类情况,将会影响个人的各种社会业务的办理(如住房贷款、车贷等)。
另:有专升本意向和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学校可协助你们向银行申请展期还贷,但必须于6月1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111室办理登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