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学生处
请所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于2019年9月30日(工作日8:00-16:00)之前务必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其他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回执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11室)进行确认,若不经学校确认,贷款视为无效,逾期责任自负。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