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学生处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请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范围
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要覆盖全部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8.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资助标准
我校国家助学金档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一般困难2800元/人,比较困难3300元/人,特别困难3800元/人,分10个月发放。
三、申请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辅导员。
(二)辅导员推荐
辅导员结合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贵重物品持有情况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对申请学生提交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有关信息进行审核,推荐申请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档次(档次要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保持一致),上报学院评审工作组。
(三)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对辅导员提交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辅导员提出的推荐档次,并将有关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各学院所报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报市教委备案。
四、时间进程
(一)即日起—10月15日: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
(二)10月16日—10月2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校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1份)
(二)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于10月16日前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11室)。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