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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本专科单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来源:学生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营造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敢于创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沪二工大学〔2015〕104号)的相关规定,启动我校2025年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非毕业班学生在2025年5月1日及之后取得的奖项纳入下一年度评定。

二、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所有单项奖学金均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勇于创新;

4.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6.未解除处分的学生不能参评。

三、申请和认定方式

单项奖学金中考研奖学金由学生个人申报,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汇总,学生处复核。毕业当年考取境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上报学院审核,学生处最终以学生档案室收到的调档函进行复核认定;毕业当年考取境外全日制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签证或签注页的原件、复印件和承诺书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上报学院审核。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单项奖学金中其他奖项由部门进行认定。其中,社会实践奖学金由团委负责认定;文体竞赛奖学金中文艺竞赛由艺术教育中心负责认定,体育竞赛由体育部负责认定;科技创新奖学金主要由教务处负责认定;基层就业奖学金中“三支一扶”项目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认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团委负责认定。5月23日前,各部门完成审核。5月26日-5月30日,公示拟获奖名单。

四、奖项类别

1.社会实践奖学金

(1)旨在奖励在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社团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申请者应无不及格课程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等级

内容

金额(元)

一等奖

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个人。

500

二等奖

获得上海各委、办、局颁发的荣誉称号的个人。

400

三等奖

获得校园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个人。

300

2.文体竞赛奖学金

(1)旨在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生。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级别

一等奖奖金(元)

(第1、2名)

二等奖奖金(元)

(第3、4、5、6名)

三等奖奖金(元)

(第7、8名)

国家级综合类

及以上比赛

500

400

300

全国性单项比赛

400

300

200

省市级综合比赛

400

300

200

省市级单项比赛

300

200

100

校级

前三名各100元

注:集体奖项的团队成员按每人不高于奖励标准的50%发放,且每个集体奖奖金总额不超过奖励标准的4倍。

3.科技创新奖学金

(1)旨在奖励当学年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2)奖励支持范围:教育部或其它部委、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国或地区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学科、科技、创业和人文社会科竞赛,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职能部门主办的校内学科、科技和人文社科竞赛等。

(3)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级别

一等奖奖金

(元)

二等奖奖金

(元)

三等奖奖金

(元)

国家级

500

400

300

行业协会主办全国性竞赛

400

300

200

省市级

400

300

200

地区性行业协会主办竞赛

300

200

100

校级

200

150

100

注:集体奖项的团队成员按每人不高于奖励标准的50%发放,且每个集体奖奖金总额不超过奖励标准的4倍。

4.考研奖学金

(1)旨在表彰2025年考取国内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等级

内容

金额(元)

一等奖

考取985高校、科研院所或本校研究生

500

二等奖

考取其他高校、出国(出境)读研

300

5.基层就业奖

(1)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到农村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到祖国需要的艰苦地方工作。

(2)申请依据和奖学金

项目

金额(元)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000

三支一扶

5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的时效以证书、获奖文件、公函或官方证明等形式为准,上一年度已经获评的不予重复申报;

2.集体项目不得拆分为若干个人项目独立申请,集体和个人类型不得改变;

3.同一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4.同一学生同一类型的多个项目可以同时申请同类单项奖,奖金兼得;

5.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类单项奖,不得重复申请多个类型单项奖;

6.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并获奖的,按最高奖励标准申报,不重复发放;

7.项目获得特等奖的参照一等奖奖励标准执行;

8.同一学生在同一类型单项奖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西部计划学生除外)。

9.同一获奖项目同时获得单项奖学金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奖”,则按“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原则,不重复发放。

10.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奖学金的认定审核。

联系人:白老师电话:021-50211769;吴老师电话:021-50211097

联系邮箱:baipeng@ssp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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