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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1 来源:学生处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75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办法》(沪二工大研〔2021〕170号)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沪二工大学〔2017〕18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比例及名额分配

(一)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专业知识扎实,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突出。

2.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学校按照研究生、本科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专科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二)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比例

1.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市优秀毕业生,须在校优秀毕业生中推选产生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2.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学校按照研究生、本科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注:不同学历层次的评选比例和人数互不通用

二、评选过程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并公示、学校审核及公示等环节,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三、学生申请方式

即日起,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提交申请材料,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同相关佐证材料一起递交辅导员。

四、材料报送要求

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于4月10日下班前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学院+优毕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baipeng@sspu.edu.cn,并通知拟获市优毕学生在4月13日-15日登入网站:https://www1.firstjob.shec.edu.cn//loginPC.html?&ext1=XSSW,点击“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进行填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导出并打印《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学院于4月17日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以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控制在一页,签字盖章)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签字盖章)交至21号楼119室。

市优秀毕业生须提交事迹材料:字数在1000—1500字(宋体、小四、行距20磅,以“班级+姓名+事迹材料”命名),本人电子照片2张(其中1张证件照、1张单人正面生活照,每张照片像素不低于500KB,以“班级+姓名+证件照/生活照”命名)。学院统一将事迹材料和照片的电子版于4月17日前以“学院+市优毕事迹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baipeng@sspu.edu.cn。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做好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工作,树立学习榜样

1.在优秀毕业生评选后,应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将优秀毕业生的事迹在学院低年级的学生中开展宣传交流,营造学习典范的氛围;

2.学校将在官微等宣传平台介绍市优秀毕业生事迹;

3.对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二)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1.研究生毕业生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专科毕业生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

2.触犯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的。

(三)各学院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工作提示

1.各学院要严格做好申请学生的学业审查工作,目前除毕业设计外仍欠学分的,不予以申报;

2.辅导员要做好与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沟通交流,了解申请学生的毕业设计完成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毕业设计及毕业设计表现不佳的,不予以申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地址:21号楼119室;

联系电话:50211769;联系邮箱:baipeng@sspu.edu.cn


附件: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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