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4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宝钢优秀学生奖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专科生、本科生及硕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今年我校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候选人1名。采取学生自荐、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各学院视实际情况最终推荐1名候选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学校将根据全校申报情况择优确定1名候选人参加上海市差额评选。

4.如需了解更多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相关信息,可关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附件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表中“照片”请贴电子照片(2寸彩色免冠照片),表中“主要事迹”栏应以第三人称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与“评选条件”相契合。“学校综合评价意见”请学院以第三人称写明对候选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

2.填写附件2《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3.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压缩包。含所获专利、科技竞赛、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以“学院+姓名+优秀学生奖佐证材料”命名。各学院需对候选人获奖信息与人物事迹真实性进行核实。

四、时间节点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于7月1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提交至baipeng@sspu.edu.cn。凡逾期不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白老师021-50211769

联系地址:21号楼119室

       附件1: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2026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xls

学(研)工部(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