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9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启动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申请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4日。

2. 各学院评定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24日。

3.参评对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留学生、延长生、休学学生、保留学籍学生、考取插班生学生不参评),未解除处分学生不参评。

4.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参评。

5.各类奖学金评定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依据,以同一年级相同专业或专业大类为单位进行评定。各学院应按照评定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

6.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当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少于课程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无不及格课程。

7. 各学院根据学生数按比例分配奖学金获奖名额,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由高到低的标准和比例评定出各类奖学金的获得者。

8. 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奖学金的评定并进行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9日